欧盟对华移动式升降作业平台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5-01-15 2025 0

2025年1月9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移动式升降作业平台(Mobile Access Equipment)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对涉案产品征收20.6%~54.9%的反倾销税。

此次欧盟委员会终裁对涉案产品征收的反倾销税与初步裁定的临时税率又有所不同,具体看:

特雷克斯征收的最终反倾销税比例,上升8.6个百分点,由14.3%升至22.9%

对其余公司征收的最终反倾销税比例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星邦智能征收的最终反倾销税比例,下调6个百分点,由55.3%降至49.3%;

浙江鼎力征收的最终反倾销税比例,下调10.7个百分点,由31.3%降至20.6%;

JLG的最终反倾销税的比例,下调1.1个百分点,由 23.6%降至22.5%;

详见下表:

附表:欧盟对华移动式升降作业平台反倾销终裁征税表

对配合调查的合作企业征收的最终反倾销税,由28%升至30.1%;

对没有参与配合调查的公司征收的最终反倾销税,由55.3%降至54.9%。

(欧盟对华移动式升降作业平台反倾销裁定过程)

本案所涉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ex 8427 10 10、ex 8427 20 19、ex 8428 90 90、ex 8431 20 00和 ex 8431 39 00 (TARIC 代码:8427 10 10 10、8427 20 19 10、8428 90 90 20、8431 20 00 60 和 8431 39 00 10)项下的产品。


注:欧盟委员会于2023年11月13日对原产于中国的移动式升降作业平台发起反倾销调查。发布的临时反倾销税主要针对最大高度为6米或以上的移动式高空作业平台以及预组装部件,不包括单独部件和安装在车辆上的起重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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