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12 560 0
通知明确,关于资质动态考核,该局将于11月30日前,抽取不少于10%的本地企业进行核查。检查范围是截至2020年6月30日前,在全市(含直管县、市)境内注册的、持有效的工程勘察证书、工程设计证书的企业。重点核查:2018年7月至2020年6月新申请资质的企业;根据豫建设计〔2020〕240号文件,资质有效期延续至2021年12月31日的勘察设计企业;发生企业名称、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企业注册地址变更的企业,及未按时报送资质动态考核资料的企业。
核查中发现企业存在不符合相关资质标准规定或存在其他问题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或责令整改。
通知提到,关于勘察设计市场行为和质量、执业资格抽查,受检工程范围为去年9月至今年9月完成施工图审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该局于11月30日前从项目清单中随机抽取受检工程,并上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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