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中知识库:公路桥涵锤击沉桩规定

2015-08-26 170 0

   1、预制钢筋混凝土桩和预应力混凝土桩在锤击沉桩前桩身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2、桩锤的选择应根据地质条件、桩形、土的密实程度、单桩轴向承载力、锤的性能和施工条件确定。
 
  3、沉桩时,锤垫、桩垫的弹性和厚度应与锤、桩相匹配,在施工过程中应及时修理或更换,以避免损坏桩身。
 
  4、锤击沉桩应考虑锤击振动对新浇筑混凝土结构物的影响,当结构物混凝土未达到5MPa时,距结构物30m范围内,不得进行沉桩。
 
  5、开始沉桩时,宜采用较低落距,且桩锤、送桩与桩宜保持在同一轴线上。在锤击过程中,应采用重锤低击。
 
  6、沉桩过程中,若遇到贯入度剧变,桩身突然发生倾斜、移位或有严重回弹,桩顶出现严重裂缝、破碎,桩身开裂等情况时,应暂停沉桩,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继续沉桩。
 
  7、斜坡上沉桩,应掌握桩的外移规律,并根据土质、坡度、水深、水流等情况,斜桩尚应考虑自重的影响,结合施工实践经验,宜将桩身向岸移一定距离下桩,以使沉桩后桩位符合设计要求。
 
  8、锤击沉桩应考虑锤击振动和挤土等对岸坡稳定和邻近建筑物位移的影响,可根据情况采取措施,并对岸坡和邻近建筑物位移和沉降等进行观察,及时记录,如有异常变化,应停止沉桩,并进行研究处理。
 
  9、沉桩时,以控制桩尖标高为主。当桩尖已达到设计标高,而贯入度仍较大时,应继续锤击,使贯入度接近控制贯入度;贯入度己达到控制贯入度,而桩端标高未达到设计标高时,应继续锤击100mm(或锤击30-50击),如无异常变化时,即可停锤。当桩尖标高比设计标高高得多时,应与设计单位和监理共同研究确定。
 
  10、对发生“假极限”、“吸入”现象的桩,应进行复打,复打前的休息天数及复打的要求按试桩试验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评论 (0

成功提示

错误提示

警告提示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