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出台深入推进人防改革发展实施意见

2015-01-16 269 0

  昨日,记者在珠海市人防办获悉,《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人民防空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已经正式出台。《实施意见》要求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地下空间开发建设,有计划在繁华商业区、人口稠密区、重要目标区等城市更新项目中修建地下商场、地下停车库、地下餐饮娱乐设施及其他地下公共设施。目前市人防办已经制定相关任务分解表,全力推进《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

  “人民防空通过协调、参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实现与城市建设紧密结合,这是我市人防建设转型升级的创新之举。”昨日,珠海市人防办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份《实施意见》具有鲜明的珠海特色,其中一些创新之举在广东省也走在前列。

  这位负责人解读说,《实施意见》最大的亮点是将人防工程规划、地下空间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之中,同步编制,严格执行。其次是理顺地下空间用地手续,对用于国防、人防、市政、公共服务设施等地下空间项目用地,采用划拨方式,其他项目用地按市场方式取得。

  记者看到,《实施意见》要求人防建设要坚持科学统筹,融合发展;以人为本,服务民生;平战结合,提升效益三个原则。强调人民防空与城市建设相结合。完善地下空间规划体系。使之与我市总体规划的发展方向、战略目标、规划期限等相衔接,并组织编制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相应的分期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完善地下空间规划体系。

  《实施意见》要求,新城新区建设同步规划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使得新城新区公共绿地、地下交通干线和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重大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有效兼顾人民防空需求,做到地上地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综合利用。政府相关部门应对编制地下空间规划给予经费保障。加快横琴新区、高新区TOD核心区、西部生态新城核心区、平沙新城核心区及机场枢纽站等地下空间开发项目的规划建设。

  《实施意见》强调,理顺地下空间用地手续。用于国防、人民防空(含平战结合开发利用项目)、防灾、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地下空间建设项目,且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其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采用划拨方式取得。商业、金融、旅游、娱乐等经营性用途的地下空间建设项目,其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采用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取得。

  在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地下空间开发建设方面,《实施意见》提出,着眼于完善城市功能、增强整体防护能力,科学确定城市更新中的地下空间开发策略,分类、分期推进旧城区地下空间开发项目。在繁华商业区、人口稠密区、重要目标区等城市更新项目中修建地下商场、地下停车库、地下餐饮娱乐设施及其他地下公共设施,在交通拥挤、人流集中地段修建地下过街通道并尽量与商业设施结合。加快推进城市之心和九洲商贸中心等城市更新项目的地下空间开发。

  在推进人防建设市场化转型方面,引导和支持包括人防易地建设费在内的社会资金投资建设地下工程,鼓励采取合资、合作、股份制、独资等多种投融资形式,培育和发展多元投资主体,加快地下空间开发兼顾人防工程建设的步伐。

  “《实施意见》明确建立由市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联席会议制度,综合协调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土地使用、项目建设、市政交通、人防建设等相关事宜。”这位负责人表示,这将为解决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体制机制和政策导向问题,为人防工程建设结合城市地下空间开发提供切入口。

  市人防办负责人说,贯彻《实施意见》重在见诸行动、贵在注重实效,目前要加强人防立法工作,出台《珠海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推进《珠海市人民防空办法》上升为《珠海市人民防空条例》的地方立法工作。此外,市人防办已经制定《任务分解表》,落实具体指标,积极推进地下空间开发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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