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19年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及市场行为抽查情况的通报

2020-02-18 367 0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建质〔2017〕5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6〕95号)的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及市场行为抽查工作。现将本次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总体情况

我厅随机抽取了全省109项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其中:公共建筑工程55项、居住建筑工程54项),涉及勘察单位77家、设计单位90家、施工图审查机构55家。组织专家对受检项目的工程勘察、建筑、结构专业质量情况以及施工图审查质量和项目完成单位的勘察设计市场行为进行了审查。从抽查情况看,施工图设计及审查质量总体情况较好,勘察设计市场较规范。主要反映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勘察设计质量有所提高,行业总体水平较好。抽查项目中,工程勘察方面无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下简称强条)的有102项,占抽查总数的93.6%;违反强条共计9条次,平均每项工程违反强条数为0.08,同比2017年的0.10下降了20%。绝大部分项目勘察报告编制全面,参数较为齐全,原始资料完整,过程控制详细。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整性较好,设计资料齐全,图面整洁,制图规范。本次抽查中发现勘察设计文件质量较高的勘察设计单位有:江苏省地质工程勘察院、南京长江都市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宏源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广东粤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省天隆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东台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

二是勘察设计单位依法经营,市场秩序不断规范。大多数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能够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规定,制度健全,管理严格,从业行为较为规范;人员聘用手续齐全,岗位配置符合有关要求;项目管理规范,手续齐全,资料完整等。

三是施工图审查机构工作规范,审查把关作用明显。绝大部分施工图审查机构能够严格按照规范开展工作,审查人员的审查意见用词严谨、表达简明清晰,引用规范合理且条文准确;复审把关仔细认真,复审意见与回复、变更有效闭合。本次抽查中,共有41家施工图审查机构无漏误审强条情况,占抽查审图机构总数的74.5%,同比2017年的64.2%上升了约10个百分点。平均每项工程每专业漏误审数为0.08,同比2017年的0.17下降了53%。本次抽查中发现审查质量较高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有: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中心、无锡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中心、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常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南通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常州市新北区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等。

二、抽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通过此次抽查,发现全省勘察设计质量、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市场行为及施工图审查质量方面仍存在一些具体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勘察设计质量方面

1. 常见问题比较集中,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岩土工程勘察的勘探点测放、场地抗震地段划分、试样采集、基坑支护设计等未按规范要求进行;建筑专业的消防、安全防护、防水、绿色建筑等存在设计不到位问题;结构专业的计算模型与参数取值、荷载、构件配筋、构造、设计资料提供等存在不足(具体详见附件1)。

2. 少数勘察设计单位对施工图审查意见中提出的问题不够重视,修改不认真、不细致。在勘察方面,存在设计人员修改内容缺乏与建筑、结构专业设计之间的沟通与信息反馈,未能对审查意见形成闭合等情况;在设计方面,部分设计人员责任心不强,存在回复变更后新产生违反强条等问题。

3. 少数勘察设计单位的勘察设计质量较差。比如:某研发中心项目仅建筑专业就违反强条13条,建筑、结构专业违反强条总计15条;某综合楼项目仅结构专业就违反强条10条,建筑、结构专业违反强条总计13条;某家居广场项目仅建筑专业就违反强条9条,建筑、结构专业违反强条总计11条。在本次抽查的109个项目中,建筑、结构专业违反强条共计357条次,平均每项工程每专业违反强条数为1.64,同比2017年的1.28上升了28%。个别勘察单位勘察纲要编制不规范,内容欠完整,存在缺平面图、安全防范措施等基本内容;个别设计单位存在缺设计资料或提供的设计资料存在缺陷,以及建筑消防设计质量较差等问题。

(二)市场行为及勘察设计文件的规范性方面

1. 少数单位未报检查材料或报送的检查材料不符合要求。

2. 少数单位或技术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少数单位涉嫌无证勘察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接勘察业务;二是少数单位涉嫌虚假勘察;三是少数项目的勘察文件责任人签字不全;四是少数单位使用不具备资格的人员担任民用建筑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结构专业负责人。

3. 部分单位内部质量管理不完善。一是三级校审制度执行不严,部分项目设计图纸的图签栏签署不完整或跨专业签字;二是部分勘察项目现场作业不规范,如取原状土、标贯试验未做回次记录,标贯试验未记录杆长等;三是少数设计人员在图纸上的签字笔迹与合同备案表、劳动合同上的签字笔迹不符;四是少数设计单位的建筑专业或结构专业图纸未盖注册人员执业印章等。

(三)施工图审查质量方面

1. 少数已通过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仍存在漏审和误审现象。本次抽查的项目中,工程勘察共计漏审强条1条、误审强条1条;建筑专业共计漏审强条9条、误审强条1条;结构专业共计漏审强条7条。附件1中提到的勘察设计质量方面的常见问题,在审查工作中也存在忽视或把关不严的情况。

2. 个别审查机构审查水平不高。一是审查人员审查尺度不统一,存在或严或松现象。严体现为硬套规范特定条款,审查意见与设计需要不匹配;松体现在部分内容整改落实不到位,存在漏审情况。二是对强条和强制性标准及设计深度等问题的把握不到位,将部分非违反强条的内容列入违反强条,出现误审情况。三是审查意见表达不规范,出现模棱两可的情况,对不明确之处也未提请设计单位进一步核实。个别机构违反审查要求,将违反强条内容列入强制性标准或其他意见。四是对装配式建筑、“三板”等政策落实的把关不严格,部分按规定要进行“三板”设计的项目未进行设计,审查机构也出具了审查合格意见。五是审查流程管理不规范,个别机构出现暖通专业审查绿色建筑专业相关内容的情况。

3. 个别审查机构复审把关不严。个别审查机构对回复整改工作不重视,对勘察设计单位提交的回复修改图纸审查不认真,存在整改不到位仍通过审查的现象。

三、处理意见

(一)对于在本次抽查中发现勘察设计质量较差的勘察设计单位(名单详见附件2),由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及第七十三条对其及相关人员进行处罚,处罚结果于本通报下发之日起两个月内报我厅。

(二)对于在本次抽查中发现施工图审查质量较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名单详见附件3),由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对于本次抽查中发现的相关质量问题,各有关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切实整改。质量问题的整改工作应在本通报下发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整改结果报项目所在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复核。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应督促各有关单位按时完成质量问题整改,并将整改复核结果填入《2019年全省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及市场行为抽查质量问题整改情况反馈表》(见附件4),于本通报下发之日起两个月内报我厅。

(四)对于在市场行为及勘察设计文件规范性方面涉嫌违法违规的单位,请有关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进行查处,并于本通报下发之日起二个月内将处理结果报至我厅。

(五)对于市场行为及勘察设计文件规范性方面上报资料不完整的单位,须于本通报下发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整改;对于未报检查材料的单位或内部质量管理不完善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于本通报下发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整改。在整改期内,须将整改材料通过项目所在地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至我厅。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要高度重视勘察设计质量管理,不断规范市场秩序。要结合此次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深入反查,切实整改,同时加大对从业人员的指导和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

(一)深入反查。全省各勘察设计单位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应结合本次检查反映的问题,深入开展反查工作,对以往的勘察、设计和审查项目展开全面检查,加快改正存在的各类问题。

(二)加强监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及市场行为监督检查,并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强指导和培训。各地要加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企业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的法律意识;要进一步结合本次抽查发现的问题,加强技术问题研讨,加大培训力度,对勘察、设计和审查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切实提高勘察、设计水平和施工图审查质量。

 

附件:

1.抽查中发现的勘察设计质量方面常见问题

2.抽查中发现质量较差的勘察设计单位名单

3.抽查中发现质量较差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名单

4.2019年全省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及市场行为抽查质量问题整改情况反馈表

5.2019年全省工程勘察设计市场行为及勘察设计文件规范性方面审查意见汇总表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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