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基基础不均匀沉降造成搬迁安置房出现质量问题

2013-06-07 274 0

       因部分乌拉泊搬迁安置房存在质量问题,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设局将3家相关单位告上法庭。6月6日下午,该案在天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根据天山区法院开庭公告显示,原告为天山区建设局,被告为乌鲁木齐天山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时代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新疆建院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经证实,上述3家公司均直接参与乌拉泊安置房工程建设。

  据了解,为保城市饮水安全,2006年初,乌鲁木齐市决定对水源地附近的近600户农牧民集体搬迁。政府对水源保护区的农牧民和自治区水利厅工程一处整体搬迁,计划一期投入资金3.1亿元。2010年10月,位于乌鲁木齐市南郊天山大道与兰湖路交会处的安置房完工。但房屋建成不久,便出现房屋下沉、墙面开裂、屋顶渗水等问题。

  今年4月5日,天山区成立以区长为组长的调查处理小组,安排专业人员对墙体裂缝安置房进行勘察,发现有5栋空置安置房不同程度地出现上述情况,其中以六标段13号安置房最为严重。



图为一套新房的台阶下沉后裂开很大的口子。

 
    为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天山区委托乌鲁木齐市建筑建材科学研究院对出现地面下沉、墙体裂缝的安置房进行检测鉴定。检测鉴定报告认为:该工程墙体裂缝主要原因为地基基础不均匀沉降造成,房屋直接建在原本是采砂区的回填土上,也未设地圈梁,建议由原设计单位出具处理方案。

  针对安置房出现的质量问题,天山区建设局认为主要原因是建筑施工单位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地基土质回填不到位,而地勘单位在地基验槽时未能发现地基土质真实情况便同意进行基础施工造成,此外,监理方也负有一定的责任。因此,天山区建设局起诉了原地堪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6月6日,记者查询3家被告单位,其中两家单位地址与号码查询台所留的地址不符。
 
  新疆建院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任先生说,新疆时代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主要负责施工地基的勘察,而此次安置房工程问题,主要是由地基沉降造成的。“乌拉泊安置房工程监理工作分两个标段,初次招标为2009年7月20日左右,我公司8月10日中标,中标标段为监理2标段,进场时间为2009年8月11日。进场时地基已建好,所以公司没有任何责任”。

  天山区政府新闻办回应称,将对此次工程涉及的所有安置房的质量问题进行检验,肯定会对乌拉泊问题安置房进行修复,只是需要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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