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面沉降已达1.32万平方公里

2015-01-27 152 0


  地面沉降是缓变性地质灾害,造成地面沉降的主要原因是不合理开采地下水,地下水严重超采。目前,山东省地面沉降面积已达1.32万平方公里,约占全省国土平原面积的1/4。

  山东省德州、滨州、东营、聊城、济南(部分)、淄博(部分)、潍坊(部分)地区、济宁市和菏泽市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地面沉降,其中以德州市最为严重,已与河北省沧州地面沉降区连成一片。根据监测结果,最大沉降中心沉降量已近1.2米。

  据悉,山东将要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一是认真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复的《山东省地面沉降防治规划(2012-2020年)》开展重大工程区和主要交通沿线的地面沉降调查,逐步建立和完善地面沉降监测网络。

  二是对2014年监测数据进行解析,配合省水利厅做好地面沉降区的地下水超采复核,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划定,地下水超采规模控制及压缩等工作。

  三是开展黄河三角洲生态经济区地面沉降发生机理基础研究,探索开展地下水人工回灌试验,实施好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

  四是建立健全地面沉降多级合作机制,搭建分级负责、协调监管的地面沉降防治工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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