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来了50余辆运土车进行填埋作业,预计将槽坑全部填满需要四五天的时间。”昨日上午,北外环辅路体育大街上,为消除违法工地安全隐患,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对东古城村违法坑槽进行了回填。据悉,该违法项目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手续的情况下,于2012年10月开始挖槽非法施工,占用土地性质为一般农田。相关部门发现该违法项目后,立即行动调查取证,并责令停止违法建设行为。今年8月2日长安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又下达强制回填公告。据悉,这也是全市第一家被责令强制回填的建筑。
现场:
50余辆运土车轮番填埋作业
被责令停止的违规建筑位于北外环辅路体育大街西300米路北。8月6日上午,记者在现场看到,一个深约4米、面积3000平方米的槽坑里面杂草丛生。路旁十几辆装满土的重型大卡车正准备对槽坑进行填埋。槽坑周围已经被赶来的特勤民警围了起来。
从现场可以看到,槽坑旁边有一个大的沙堆,不远处是大片的庄稼地,里面种着玉米。当地村民告诉记者,这个沙堆就是从槽坑挖出来的。以前这里是大片的沙滩地,好多附近居民都往这里倒垃圾。农民从别处运来的土,才种上的庄稼。据了解,这个槽坑是违规建筑商打地基留下的。
据长安区综合执法局局长张月华介绍,当天来了50余辆运土车进行填埋作业,之后每天都会来50辆车,预计将槽坑全部填满需要四五天的时间。记者在填埋现场看到,一辆接一辆装满土的大卡车将土倒入槽坑里,然后由挖土机进行后续铺平工作。张局长告诉记者,进行填埋的土都是来自市区周边各大建筑工地的余土。
查处:
无证施工建楼房被停工
据张月华讲述,这次东古城违规建筑是全市第一家被责令强制回填的建筑。该项目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手续的情况下,于2012年10月开始挖槽非法施工,槽坑深4米,面积3000余平方米,占用土地性质为一般农田。2012年10月28日长安区规划局发现该违法项目,2012年10月29日对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建设行为通知书》。今年3月份,该案件移交至长安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后,进行了重新立案、调查取证,并责令停止违法建设行为,于2013年3月25日、7月16日分别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建设行为通知书》并做现场检查笔录。8月2日长安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又下达强制回填公告。
“槽坑是去年挖的,拟建住宅楼。因未取得相关施工证件,私自占用农田已被长安规划分局责令停止。”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周二焕说。
措施:
违法施工,发现一个打击一个
“东古城村民委员会未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私自施工建房,如果遇到类似的情况我们发现一个打击一个。”周二焕说。
据悉,长安区综合执法局下一步将对没有手续并且经过相关单位审核仍不合法的施工项目,会采取强制力度责令其回填。对已经责令停工的违法建设项目,会加强巡查和监管力度,24小时监查防止再次复工。另外对于符合报卷要求的建筑项目,将加快报送速度。已经上报的项目会加强审核力度。
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全市将要对违法违规工地进行严防死守,确保已停工的项目在未取得复工通知单以前,不再次进行违法建设。同时,加强日常监管巡查,确保不发生新建违法项目。
China Plans 2 Billion Yuan Investment in Groundwater Monitoring Project
下一篇Journalist Song Yangbiao Taken Away by Authorities; Once Caused Sany Heavy Industry to Lose 300 Million in a Single Month

2024-10-08 13423 0

2024-09-30 13142 0

2024-09-20 12919 0

2024-09-13 13091 0

Lize City Air Terminal Underground Main Structure Nearing Completion: Maximum Transfer Walk Under 4 Minutes After Operation

Anti-seepage Curtain for Main Lock Pit of CSCEC Port Shenqiu Double-Line Lock Project Completed on Schedule

All Pile Foundations Completed on Quanzhou Baiqi Channel

Hainan Upgrades Housing and Municipal Infrastructure

First Foundation Concrete Pour Successfully Completed for Zambia Kafue West–Muzuma 330kV Transmission Line EPC Project
Hot News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