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施工安全防护要点

2019-06-13 1011 0

  一、临边防护
  1、临边防护栏杆采用钢管栏杆及栏杆柱均采用Φ48×3.5mm的管材,以扣件或电焊固定。  
  2、防护栏杆由2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横杆离地高度为1.2m,下横杆杆离地高度为0.6m,立杆总长度1.7m,埋入地下0.5m,立杆间距2m。    
  3、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   
  4、所有护栏用红白油漆刷上醒目的警示色,钢管红白油漆间距为20cm,基坑一侧按刷坡设4m宽的安全通道,并悬挂提示标志,护栏周围悬挂“禁止翻越”“当心坠落”等禁止、警告标志。   
  5、基坑周围应明确警示堆放的钢筋材料不得超越基坑边3m范围警戒线,基坑边警戒线内严禁堆放一切材料。   
  6、基坑施工必须按要求进行,具体临边防护要求按“三宝四口五临边”的管控要求执行。
  7、基坑开挖深度超过2m时,建议在栏杆式防护的基础上加密目式安全网防护。
  8、挖掘机的履带前端到挖掘坑边宜保持1.5m距离,渣土车始终在挖掘机的后方等待装土,离边坡保持6m以上的距离,以消除由于施工机械作业对桩与边坡产生的侧向挤土压力。遇特别软弱部位时,机械应铺钢板行走。
  9、挖掘机一次性挖至基底及边坡应预留150mm厚土层,再采用人工清底、修坡、找平,以保证基底标高和边坡坡度正确,避免超挖和土层遭受扰动。
  10、基坑开挖完成后,应及时清底、验槽,浇筑混凝土垫层,减少基坑暴露时间,防止暴晒和雨水浸刷破坏地基土的原状结构。
  二、排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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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基坑施工过程中对地表水控制,以便进行排水措施调整,对地表滞水进行如下控制:沿基坑周边防护栏处设置一明排水沟,为了排除雨季的暴雨突然而来的明水,防止排水沟泄水不及,特在基坑一侧设一积水池,再通过抽水泵及时将积水抽至到河边进行排水,做到有组织排水,确保排水畅通。 
  2、基坑排水措施基坑上边排水沟的水统一排至基坑周边沉淀池,然后就近排向厂区雨水井内。
  3、基坑降水措施基坑明水渗入底板下砾沙层,全部用深井泵排出,确保基坑无积水。
   三、坑边荷载   
  1、坑边堆置材料包括沿挖土方边缘移动运输工具和机械不应离槽边过近,距坑槽上部边缘不少于3m,槽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   
  2、基坑周边严禁超堆荷载。
  3、基坑边缘严禁堆置土方和建筑材料,或沿挖方边缘移动运输工具和机械,堆放必须距基坑上部边缘不少于4m,堆置高度不应超过1.5m。
  4、各类施工机械距基坑、边坡和基础桩孔边的距离,应根据设备重量、基坑、边坡和基础桩的支护、土质情况确定,堆载不得超过设计规定。
  5、各类施工机械施工与基坑、边坡的距离小于规定时,应对施工机械作业范围内的基坑支护、地面等采取加固措施(如铺设钢板、枕木等)。
   四、基坑上下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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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基坑施工作业人员上下必须设置专用通道,不得攀爬栏杆。   
  2、人员专用通道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确定。视条件可采用梯子、斜道(有踏步级)两侧要设扶手栏杆。      
  3、土方开挖过程中及时对形成的基坑进行栏杆围护,在基坑边采用脚手管搭设人行通道上下基坑。
  4、通道的设置,在结构上必须牢固可靠,数量、位置上应符合DL50091-2004《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一部分:火力发电》的相关要求。  
  五、土方开挖控制措施
  1、土方施工机械应经过监理单位及EPC总承包单位(如为自建自管工程此处应该由建设单位机械管理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进场作业,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机械开挖土方时,作业人员不得进入机械作业半径范围内进行坑底清理或找坡作业。
  3、施工时应遵循自上而下的开挖顺序,严禁先切除坡脚,并不得超挖。
  六、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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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人员作业必须有安全立足点,并注意安全,防止掉落基坑,脚手架搭设必须符合规范规定,临边防护符合规范要求。   
  2、基坑施工的照明问题,电箱的设置及周围环境以及各种电气设备的架设使用均应符合电气规范规定。   
  七、安全警示标识 
   基坑边沿应设置“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当心基坑、当心塌陷、当心坠落、必须佩戴安全帽等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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