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宣贯会在福州召开

2017-12-28 662 0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11月14日《关于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通知》(闽建科[2017]45号)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各地应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福建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13-197-2017)(以下简称《标准》),自2018年1月1日起,凡列入施工图审查范围的新建民用建筑应符合一星级绿色建筑设计要求,其中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应符合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要求。为更好解读新修订的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的相关技术条款,提高绿色建筑设计质量,12月12日,由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福建省海峡绿色建筑发展中心、福建省工程建设科学技术标准化协会共同主办的第一期福建省绿色建筑设计强制性标准宣贯会在福州召开,来自省内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图审查、咨询等有关单位的建筑专业技术人员150余人参加了培训。

福建省海峡绿色建筑发展中心黄夏东副主任兼秘书长主持会议
  宣贯会由福建省海峡绿色建筑发展中心黄夏东副主任兼秘书长主持。标准主编单位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陈振建副院长简要说明了举办第一期标准培训会的背景以及介绍了宣贯会主办单位的情况。

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陈振建副院长介绍
  宣贯会上,省住建厅科技与设计处许奇处长发表重要讲话,介绍了我省绿色建筑发展现状和政策动态,并提出绿色建筑的策划、设计和建造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要求各方建设主体要认真消化新《标准》的技术条文,多做研究;各级主管部门、设计单位、图审机构都要认真执行,对不执行强制性标准的,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各设区市主管部门将把《标准》纳入2018年培训计划,并至少组织开展一期从业人员培训。最后希望参加培训的技术骨干代表对于新修订的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的全面执行起到积极的宣传和推动作用。

省住建厅科技与设计处许奇处长发表讲话
  本次培训的授课专家由标准编制单位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福建省建筑工程技术中心的主编专家担任,专家对《标准》中建筑专业的相关条款逐一讲解。主编单位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胡达明高级工程师主讲了标准的编制思路及概况、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对建筑专业相关条文结合绿色建筑工程案例进行了详细讲解;并介绍了《福建省民用建筑围护结构节能工程做法及数据》(闽2015-J-39)的任务来源、编制思路、编制说明、主要技术内容。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王云新教授级高工重点讲解了《标准》中总平面设计的条文内容。福建省建筑工程技术中心施锦华教授级高工对《标准》中的建筑设计章节的条文内容、条文说明、图审提交材料等进行了认真讲解。

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胡达明高工讲解

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王云新教授级高工讲解

福建省建筑工程技术中心施锦华教授级高工讲解
  本次宣贯会旨在让全省绿色建筑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等从业人员学习掌握新修订的绿色建筑设计标准,进而对绿色建筑设计有一个更全面的认识,能更全面地把握绿色建筑发展方向,把我省绿色建筑推向更高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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