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委首批12个示范区 城市产业转型升级

2017-04-24 198 0


       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的产业转型升级,是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难点。为此,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五部门去年曾联合印发意见和办法,明确提出支持在这两类城市中,建设一批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昨天(21日),这五部门又发出通知,明确了首批12个示范区的名单。这意味着,我国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有了“实验班”。

首批12个示范区分布均匀、特色鲜明

这次确定的首批12个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既包括单个城市,比如河北唐山、山西长治等,也包括一些经济区,比如辽宁中部(沈阳—鞍山—抚顺)、内蒙古西部(包头—鄂尔多斯)等。从区域来看,东北地区3个,东部地区2个,中部地区4个,西部地区3个,分布相对比较均匀。不过,国家发改委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司司长周建平说,这并不是刻意为之,示范区名单确定的过程也比较严谨。

周建平表示:“我们确定了省级推荐、专家评估、部门确认的总体思路,即先由省级政府经总结推荐备选城市并组织编制示范区建设方案,而后委托中咨公司,组织专家对示范区建设方案进行评估,最后由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开发银行等五部门共同确认。”

与人们印象中的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不同,这12个示范区普遍特色鲜明、主导产业竞争力强、转型发展成效显著。

周建平举例说,比如,吉林省的长春市、吉林市等城市,积极支持民营经济的发展。像长春市,2016年民间投资同比增长了23.7%,而2016年全国民营经济投资增速降幅较大,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还逆势上涨,这更加难能可贵。

再如,我国首批资源枯竭城市之一的安徽省铜陵市,以科技创新来促进产业向中高端转型发展,已经连续三年获评国家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年度绩效考核优秀称号。

产业、创新等五方面政策支持为示范区“护航”

周建平说,示范区就像学校的“实验班”、“特色班”一样,要继续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振兴实体经济、培育新动能等领域探索经验,为全国同类城市提供示范和借鉴。

为此,有关部门已经初步确定,在产业、创新、投资、金融、土地等方面,对示范区建设给予政策支持。

周建平指出,土地政策方面,有关部门将支持将示范区所在城市纳入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和再利用,并支持示范园区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三规合一”。

在资金方面,示范区内上马大项目,除了能享受国开行在融资总量、授信准入、产业投资基金和企业债等方面的倾斜,还可能获得其它资金支持。 周建平说,投资政策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在中央预算内投资设立专项资金支持示范区内的示范园区和重点园区建设,此外,城区老工业区、独立工矿区改造和东北振兴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补助资金也将向示范区倾斜。

另外,产业政策方面,有关部门准备支持示范区对接“中国制造2025”,规划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创新政策方面,有关部门将支持示范区加快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高水平创新平台和科技成果转化平台。

建立动态调整、有进有出的评价管理体系

据了解,我国共有资源型城市262个,再加上120个老工业城市,数量堪称庞大。如何调动所有城市的积极性,形成相互赶超、百花齐放的转型发展态势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周建平表示,每年年底,各省(区、市)要形成推进示范区建设的总结报告,五部门将组织进行年度评估,由此建立动态调整、有进有出的示范区评价管理体系,适时启动第二批示范区创建工作,这样,其它城市也有机会纳入示范。“对改革创新举措实、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示范区,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并对其典型经验和特色做法在全国进行宣传推广;对连续三年进展缓慢、工作不到位的示范区,取消资格,不再享受相应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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