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上而下挖掘土方,严禁用底部掏空的坍塌方法;随时观察土壁或固壁上支撑物的稳定性,如有隐患,排除后才能作业;
2、查清地下埋设的管道、线路及构筑物情况,如遇电缆、管道、不明物体时,要停止作业,报告工地负责人:
3、基槽、坑、沟边1米内不得堆土、堆材料、摆设设备;挖掘深度超过2米时,应在四周设置防护栏杆;
4、在公共场所作业时,作业区周围要设围栏、警示标志牌、示警红灯等;
5、挖掘机、装载机、打桩机作业区上方应无高压电线;其回转半径内,无人、机同时作业;
6、上下应用梯子、斜道,禁止在支撑物上登攀。禁止在深坑或斜坡上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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