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14 326 0
合力网刊载一篇文章说,在首批郑州市中心城区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名录(以下简称保护名录)中,清末民初时的民居南乾元街75号院面临拆迁。
据悉,这栋小楼是保护名录中仅有的两栋民居之一,收录的理由是“具有中原地域特色”。如今,虽历经多年风雨,小楼的山墙、屋檐、木檐柱还能看到当年老建筑的影子。
除了六角形的窗套,小楼的门套、窗套都特意用砖多砌了一层,形状有些像豫西的窑洞,又有点儿像罗马的拱门。据编著保护名录的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考证,该建筑始建于清末民初,屋顶采用中原特有的坡形屋顶,门、窗等细部构件使用西方古典建筑式样,可谓中西结合。
郑州市管城区文物局副局长李东说,由于小楼正好处于重点项目规划的中心区域,目前计划是将其拆迁,异地重建。李东说,施工方已经向区文物局写了承诺书,将在原日本驻郑州领事馆附近,按照原来的风貌重建,“原址有价值的构件,我们都会保留”。
好端端的一处保护建筑,就因为小楼正好处于重点项目规划的中心区域,就要面临被“仿制”的命运。说来,如今这样的事恐怕不光郑州有,别的地方也常在发生。例如, 前些日子媒体曝出成龙20年前在安徽购买了十栋包括厅堂、戏台、凉亭的徽派木质古建筑,并打算修复好让父母居住,但老人相继过世。成龙认为,这是中国建筑艺术的精华,若不摆出来让人欣赏实在浪费,便开始为这些古建筑寻觅安身之所。成龙通过朋友在新加坡科技设计大学找到一块地,并在今年4月宣布将向该校捐赠四栋古建筑。此事一度引发热议。
可见,古建筑所以成为保护建筑,主要在于其为“古”。因为其古,就见证着我们先人的那个时代,是我们祖先生活最实物的原始记载。如今,我们为了所谓的重点项目,竟要把这些“古藏”轻易地进行“古葬”,试想,如果是活物,它肯定不干,若我们的祖先在,它只定不同意。
笔者弄不明白的是,有些地方为何总把什么开发区和项目“规划”在这些保护建筑区内呢?难道是这些建筑有碍观瞻?或是其它什么原因?我想,不论何原因,我们都应当尊重我们的祖先,尊重我们祖先的东西。把这些具有重要价值的东西毁掉,即便另外模仿再建,能是原样吗?一个曾经我们祖先居住过,常摸常碰过的东西,岂是你能仿制的?
因此,我认为,随便拆古建筑,即便不是保护建筑也不该。因为她是我们祖先真实生活的写照,是我们祖先的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缩影。如果我们不顾这些,拆除的就不仅仅是一幢建筑,而是一段历史,一段特定的文化,是一个祖先常走常触碰的不可真正再复制一个时代。随便拆毁古建筑,不仅有不尊重祖先之嫌,更有割断历史之实。因此,建议各地有关部门要加强这方面的管理,不是万不得已,万不可去干这种蠢事。
责任编辑:吴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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