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筑施工行业中的噪音防治问题

2015-08-03 156 0

   浅谈建筑施工行业中的噪音防治问题1建筑施工噪声源的分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建筑施工噪声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在建筑施工中所发生的特别显著的噪声作业为被指定特定建筑作业,有以下5种:(1)使用打桩机、拔
 
  浅谈建筑施工行业中的噪音防治问题
 
  1建筑施工噪声源的分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建筑施工噪声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在建筑施工中所发生的特别显著的噪声作业为被指定特定建筑作业,有以下5种:(1)使用打桩机、拔桩机或打桩、拔桩机作业;(2)使用铆钉机作业;(3)使用凿岩机作业;(4)使用空气压缩机作业;(5)设有论文联盟http://www.lw54.com混凝土搅拌设施或沥青混凝土搅拌设施的作业。例如在基础工程中,有土方爆破、挖掘沟道、平整和清理场地、打夯、打桩等作业;在主体工程中,有立钢骨架或钢筋混凝土骨架、吊装构件、搅拌和浇捣混凝土等作业;在施工现场,有自始至终频繁进行的材料和构件的运输活动;此外还有各种敲打、撞击、旧建筑的倒坍、人的呼喊等。为有效实施对建筑施工噪声的监管,必须先熟悉掌握建筑施工的噪声控制标准。基于建筑施工噪声的特殊性,在不同的施工阶段,场界噪声的限值有所不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给出了不同施工阶段相应的噪声限值(。若有几种施工阶段同时进行,应以高噪声阶段的限值为准。
 
  2建筑施工噪声的污染原因毕业论文http://www.lw54.com
 
  2.1施工单位环保责任意识淡漠
 
  一些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唯利是图,法律法规意识淡漠,置公众的利益不顾,一味追求自己的经济效益,不分时间,随意进行施工,产生的超标准建筑施工噪声,严重干扰了周围人们的正常生活。加之,农民工现在已成为建筑业劳动力的主体,他们没有经过必要的上岗培训,缺乏环境保护意识。假如是整建制的合格分包工队伍,安排培训民工还是有可能的,但目前的情况是,大多数分包队伍都做不到。在对技术工人和工程管理人员的环境保护培训问题上,现有的培训机制也不健全。有许多技术工人和施工管理人员相当缺乏环境保护知识,其中甚至包括某些工程监理人员。在行业主管部门的日常检查中,经常可以发现工地上大声喧哗、打口哨等不雅行为。
 
  2.2施工设备老化,施工方法不当
 
  目前,各城市大力推广使用商品混凝土,以减少混凝土现场搅拌所产生的巨大噪声污染。但由于商品混凝土的价格远高于现场搅拌混凝土,而且对采用商品混凝土的承包商没有相应的经济补偿或税收上的优惠政策,所以在一些中小城市推广商品混凝土工作举步维艰。目前的情况是,施工单位采用的施工方法比较落后,还在延用搅拌机现场搅拌混凝土,造成严重的噪声污染。再有,不分场合地使用垂直式、振动式打桩机打桩作业,露天开锯等,更有甚者,在这样高分贝下不分昼夜地进行施工,却毫无顾忌。
 
  2.3场地布局不合理,没有采取行之有效的降噪
 
  防噪措施大多数建筑施工都是露天进行的,没有规范的声屏障进行隔声、吸声、消声。有时施工现场由于场地狭小等原因造成布局不合理,例如:钢筋棚离居民住宅区太近,而又没有采取全封闭施工现场围护以及隔音围护等行之有效的降噪措施,使得噪声影响到居民的正常生活。还有混凝土搅拌车因没有采取有效的噪声隔离措施等,在城市中造成噪声污染,使得建筑施工噪声衰减性降低,直接向四周扩散作用于敏感物,产生强烈的噪声污染。
 
  3建筑施工噪声的防治对策
 
  3.1加强施工管理,提高施工人员环保意识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方案,按照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特点和施工现场条件、施工所用机械、作业时间安排等情况,采取相应的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并保持防治设施的正常使用。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所需费用列入建设工程造价的预算和决算。
 
  3.1.1合理制定作业时间
 
  在施工现场超出规定时间带作业的一般是混凝土连续浇注,支模板等作业。这些噪音的产生在正常作业中是避免不了的,而且这些噪音的强度非常大,如在夜间作业噪音尤为突出。为了有效控制施工单位夜晚连续作业,就应该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强噪声施工作业时,夜晚作业不超过22时,早晨作业不早于6时,在特殊情况下(高考期间)更应该缩短或暂停施工作业。昼间尽量将施工作业时间与居民的休息时间错开,当特殊情况下确需连续施工作业的,事先应该与附近居民协商,并上报工地所在地的环保局和有关环保行政执法部门。
 
  3.1.2减少人为噪音
 
  应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进行文明施工,建立健全现场噪声管理责任制,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素质培养,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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