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面突然塌陷是“突然”还是“必然”

2015-07-15 150 0

   7月13日上午7时左右,安徽定远县城百货大楼门前曲阳大街路面突然发生坍塌,形成一个100多平方米的巨坑,一辆水泥搅拌车陷入坑洞中。事故已造成3人受伤,目前伤者在定远县总医院救治。这样的事故“突然”还是“必然”?
 

 
  安徽定远县路面坍塌,形成一个100多平方米的巨坑
 
  从报道和现场的图片来看,这次坍塌确实有点突然,一辆水泥搅拌车落入坑中,陷入坑里的还有治安警亭等。但如果反思一下,这样的“突然”才是事故的“必然”。通常情况下,一些地方只要没有发生恶性事故,就不会把安全太放在心上。就像这个县城出事地段地下正在进行人防工程施工,如果这个县能重视安全的话,就应该认真测算地下施工和地面行人和车辆的安全可靠性。必要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对地面运行的车辆进行限重或者禁行等,确保万无一失。这个施工地段是在地下施工,民众对其施工不清楚,地面上又没有任何警示标志,普通市民肯定觉得在地面上行驶压根儿不会有什么危险的,加上出于对有关部门的信任,也就不会进行提防。因此,像这种大型的水泥搅拌车经过这里,突然坍塌也就“必然”了。如果有关部门提醒地下在施工,驾驶员知道有危险,就是借给他一百个胆,他也不敢去冒这个险。其实,像这样的坍塌事件在全国各地屡有发生,2013年5月20日,深圳龙岗区横岗街道四联社区红棉二路华茂工业园的路面塌陷事故,形成长70多平方米,深3米多的椭圆形塌陷坑,救援人员在坑内找到了5具冰冷的遗体。2014年12月5日,郑州市化工路与西三环交叉口向北约50米处,新修的道路还没通行就塌了。今年7月5日凌晨,湖南省长沙市湘江大道保利国际广场门前路面突然塌陷,坑口面积约有30平米,从此路过的轿车被吞,2人受伤,1人死亡……地陷一再夺命,“走路死”成了网络流行语。道路跨塌可能有多种原因,有地质的原因,也有地下管网建设结构不合理的原因,更关键的是人为的原因。一条道路如果是在自然灾害频发的地方出现塌陷还能说得通,但在定远县这个当前没有发生自然灾害的城市出现塌陷,肯定有人为因素在里面。像这个地段在搞地下人防工程施工,却不采取任何措施,即使不是今天突然坍塌,那也必然在明天或者后天、大后天,总有一天会坍塌。好在坍塌的地下施工人员当天还没有到岗上班,如果上班了正在下面进行施工,那后果真是不可设想。道路塌陷是一面镜子,照出的是相关部门良心和责任感的“塌陷”。因此,道路塌陷后不能一修了之,更不能等到塌陷发生后才引起重视。而是应该从准备施工的那一天就必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并对道路进行不间断的巡查和“体检”。只有安全的责任心到位了,也就使道路塌陷不再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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