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起,安宁区停止一切土方作业

2013-09-26 141 0

       10月底前完成做好2013年度燃煤锅炉治理改造收尾工作;从10月15日起停止一切拆迁、道路开挖等土方作业;严惩工程车辆带泥上路和道路遗撒……9月24日,记者从安宁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动员大会上了解到,安宁区将加强对各类污染源的管控,确保2013-2014年度冬季采暖期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改善、空气污染指数同比下降。 同时,力争2013年度全年优良天数达到292天以上,同比增加22天左右,可吸入颗粒物月均浓度同比下降5%以上;二氧化碳、氮氧化物等两项主要污染物月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15%以上。

  据悉,根据冬防工作要求,安宁区要在10月底前完成做好2013年度燃煤锅炉治理改造收尾工作,确保向燃煤锅炉改造单位按期供暖;进一步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工地应及时绿化、恢复,做到黄土不露天;严惩车辆不覆盖、不密闭、车轮车身带泥(土)上路行驶、道路遗撒及随意倾倒渣土的行为;对削山造地项目实施停工。此外,从10月15日起停止一切拆迁、道路开挖等土方作业,并对现有工地裸露地面强制性落实绿网覆盖、喷洒抑尘等措施;学校、工厂、运动场、单位及家庭庭院、居住小区等不进行绿化处理的裸地,必须采取生态硬化及透水性铺装等;对辖区内破损路面及时采取防尘措施,并在一月内修复;确需开挖道路的,应分段封闭施工,并于10月底以前全部回填铺油;对兰渝铁路编组站沿线、背街小巷、河洪道等处的垃圾加强管理并及时清运。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人工清扫作业;指定专人,定员定岗,设岗(卡)进行路检抽查。同时,在辖区出入口设置检查点位,对过境车辆和大型货运车辆进行卡口控制,对尾气超标和冒黑烟车辆给予处罚。全面禁止大货车、农用车昼间(7:00—22:00)在城区行驶。全面做好煤炭配送点监管工作和低空面源污染防控工作及开展“洗城净天”活动,同时对矿产采选、建材等9企业进行停产等。

  此外,安宁区还出台了《安宁区大气应急预案》,加强大气污染天气预测预警和应急响应工作,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应对大气污染天气,降低大气污染危害程度。预案规定,大气污染分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成立区街应急指挥机构和相应的工作组,并按照“空气质量发布、预防、预警等级、预警信息发布、预警措施”等预测预警机制,开展“应急预案的实施、分级响应、应急终止”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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