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全力推动重点建设项目高质量发展

2021-07-26 488 0

近日,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项目落地年”工作部署,全力推动重点建设项目高质量发展,青岛市新版《青岛市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管理办法》正式印发。《办法》共8章29条,包括总则、项目储备、项目确定、项目管理、项目保障、项目服务、项目激励、附则等8部分内容。《办法》的施行时效为2021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项目保障方面,明确了各区市及责任部门(单位)对市重点项目进行土地、资金、人才等要素保障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税收等优惠政策。在土地方面,市重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供给根据项目建设时序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予以落实。在资金方面,鼓励和引导银行贷款、企业债券、创投风投多种形式的资金投向市重点项目。支持市重点项目申报国家、省、市财政专项资金。负有拨付建设资金责任的区(市)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应按照项目建设进度,依照合同等及时拨付市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在人才方面,可按规定申请租购青岛市人才住房,享受住房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按规定享受子女入学、医疗保健等“绿色通道服务”。市重点项目所属员工可成建制落入单位集体户,有关部门(单位)提供全程代办服务。在配套护航方面,加强市重点项目配套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保障市重点项目建设和项目建成投产、使用的配套需要。加大对市重点项目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及时查处破坏和扰乱市重点项目建设的行为,相关情况及时通报同级重点项目主管部门。在行政事业性收费、税收方面,对涉及用海的市重点项目,符合减免海域使用金的,海洋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依法予以减免。对市重点项目的新建基建用地,在建期间没有经营收入的,可依法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发布人介绍,今年上半年220个市重点建设项目开工率达99.09%,完成投资800.25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7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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