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棚户区改造杜绝高容积率高强度开发

2013-08-13 121 0

        在全国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四川省立即召开会议,就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和这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作出部署和安排。

会议要求,全省在加快城市集中连片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的同时,要加大力度推进旧城危旧房和老旧住宅小区、小城镇危旧房及国有工矿等行业棚户区改造。各地要把符合条件的旧城区危旧房、老旧小区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统筹规划加快实施。同时,要将小城镇危旧房改造作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的重点工作之一,统筹规划安排,加快推进,尤其是省政府确定的100个重点镇,必须按要求及时启动危旧房改造工作。

会议提出,抓好国有工矿等行业棚户区改造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与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同步推进。

会议强调,要转变思路,因地制宜,创新改造模式,多种改造方式并举,坚决杜绝高容积率高强度开发。旧城区改造项目的容积率必须符合当地规划要求,不得因满足市场开发需要,平衡项目收支、违规提高容积率。要通过改造将旧城区人口向新区疏解,降低人口密度,改善交通条件,增加绿地空间,提高城市品质。同时,要因地制宜采取改扩建、综合整治、原规模拆除新建、开发新建等多种方式进行旧城更新改造。各地要尽快研究出台财政、土地、取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加大对居民自主更新改造的支持力度。今年有旧城更新改造任务的市县,每个地方至少要确定1个项目采取居民自主更新改造的方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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