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印发《遂宁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

2018-08-03 213 0

  遂宁市印发《遂宁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
  8月10日起施行 有效期5年
  遂宁新闻网讯 日前,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为集约合理利用与优化城市地下空间,规范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结合遂宁实际,市住建局制定了《遂宁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据悉,《办法》已在市政府七届28次常务会议上讨论通过并印发。
  据悉,《办法》通过五章三十五条内容对我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进行规定。其中,《办法》指出,住建部门应当根据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统筹考虑新城区建设、旧城区改造、地下空间开发、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等因素,编制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中长期建设发展计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监督年度实施计划执行情况。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住建局将严格按照《办法》规定进行规划建设,全力保障城市安全、完善城市功能、美化城市景观、促进城市集约高效和转型发展。
  据介绍,《办法》由市住建局负责解释,于2018年8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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