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管理部门对道路整治工程 提出规范性要求

2016-11-02 119 0

随着我市环境综合整治、城市品质提升新三年行动启动,为进一步提高道路工程整治质量,明确要求、严格标准、规范行为、打造精品,近日,市政监督站组织召开了道路综合整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要求宣讲会。江南六区建设主管部门、市城建项目管理公司、市政工程管理处等相关负责人以及部分在建道路整治工程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宣讲了《道路整治工程质量控制和监督检查要点》,重点讲解了道路整治工程建设、材料管理、施工技术控制、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标准要求,并从组织管理和技术标准等角度,对市环境综合指挥部即将出台的《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要点》(讨论稿)进行宣贯,明确了道路整治工程参建单位行为、开工条件审查、工程组织推进、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以及责任追究等问题。 
  会上,市区两级建设主体和部分参建单位结合自身工程实际,就两份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充分讨论。与会人员认为,这两份规范性文件充分吸收了前一阶段环境整治工作经验,以问题为导向,针对性强、操作性强,对于进一步规范参建单位行为和统一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并就文件具体条款提出了修订和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市
政监督站相关负责人指出,当前我市道路综合整治工程建设面临新形势和新要求。道路整治工程是民生工程,民生工程要得民心就必须高标准严要求地推进。各参建单位要强化过程中组织协调,落实主体责任、坚守和执行标准、加强精细化施工管理,严控工程质量通病,打造更多的精品工程,改善和提升城市环境,让老百姓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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