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宗地下空间使用权出让,系枣庄首例

2016-01-13 102 0

  1月4日,枣庄市国土资源局通过协议出让的方式,成功出让3宗地下空间经营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此次出让的是位于市中区君山路南侧、解放路西侧的地下三层经营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均为34129平方米,出让价款为地下一层1170万元,地下二层590万元,地下三层260万元。

  记者注意到,早在2014年初,枣庄市召开全市节约集约用地现场会,会上曾提到,将积极拓展用地空间,抓好地上、地下、未利用地、低效用地和闲置地的开发利用。抓好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工作,逐宗排查,认真梳理,研究供地方案,对供地率达不到要求的区(市),要扣减用地指标。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作用,采取灵活的土地供应方式,推行企业以租赁方式使用国有建设用地,根据产业周期弹性确定工业用地年限。

  据悉,枣庄市政府办公室早在2013年就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规定,鼓励利用地下空间。项目建设需同时利用地下空间的,地下空间与地上土地使用权可一并出让,也可单独出让,在出让价格上给予优惠。经营性项目使用地下空间的,以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出让的最低价格,地下一层不低于所在区域相应土地用途基准地价的20%,地下二层按地下一层标准减半确定,地下三层按地下二层标准减半,以此类推。

  此次出让开创了枣庄市出让地下空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先河,是向空间要地的积极探索,为今后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有力促进了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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