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一次性撤消10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通报21人

2015-11-04 93 0

  今年以来,从国务院到住房城乡建设部各级领导在不同场合,一直强调政府要“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动态核查”,从目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的实际情况来看,正在逐步强化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和执业资格注册人员过程管理工作。
  10月2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动态核查中发现部分单位都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的手段”取得相应资质的情况。随后下发了“建市行撤字[2015]43号、建市行撤字[2015]44号、建市行撤字[2015]45号、建市行撤字[2015]46号”,撤销广东钧意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安徽龙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的行政许可。
  11月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天之内通报处理了31人,这是以往不多见的情况,从某种意义来说,也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表明严管一种姿态。其中通报一级建造师注册弄虚作假9人,撤销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10人,通报12人申报监理工程师注册弄虚作假。
  一、被通报的申报一级建造师弄虚作假的9人
  1、被通报的原因隐瞒其注册监理工程师已注册在其他单位的事实,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的违规行为。
  2、处理结果给予通报批评,一年内不受理其注册申请,并将其不良行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予以公布,记入信用档案。
  3、人员名单

 
  二、被通报的申请监理工程师注册弄虚作假行为的12人
  1、被通报的原因主要有三假:
  1)提供虚假学历证书;
  2)提供虚假职称证书;
  3)提供虚假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2、处理结果违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一年内不受理其注册申请,并将其不良行为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上予以公布,记入信用档案。
  3、人员名单

 
  三、被撤销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10人
  1、撤销原因提供虚假材料取得一级建造师注册的行为。
  2、处理结果决定撤销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造师注册。请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到相关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办理相关手续。
  3、人员名单高雪、郝云冯、胡栋睿、柳金强、蒙正江、潘磊、孙继先、魏晓磊、余海涛、龚成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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