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层层分包引发劳务纠纷:鲁能7号院三期施工暂停

2014-09-22 109 0

   对于鲁能7号院三期的业主来说,恐怕很难如期收房了。近日,鲁能7号院的施工单位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城建(600266,股吧)),与其扩大分包单位发生劳务纠纷,已导致该项目施工暂停。

  经过调查记者发现,这起劳务纠纷,与鲁能7号院项目工程层层分包有直接关系——约有9家工程分包队伍通过施工单位北京(楼盘)城建承接了该项目建设工程。其中,仅最大的一家分包公司——周口市安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达建设),就被拖欠劳务工资约1300万元。

  鲁能7号院位于顺义区马坡镇顺恒大街东段北侧。据安达建设相关负责人陶和彪介绍,2012年3月该公司进驻鲁能7号院施工现场,参与该项目二期、三期项目建设。

  “工程分包隐患巨大,不仅工程责任和劳务纠纷频发,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也都无法保证。”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国家法律对工程分包问题多次喊停,但其中涉及企业招标方、工程分包商之间巨大的利益灰色地带,该问题一直屡禁不止,甚至成为业界公开的秘密。

  施工两年半 工程款仍欠1300万

  2012年3月,安达建设进驻鲁能七号院施工现场,至今二期业主已收房,三期工程量已完成95% 以上,四期工程已完成90%。陶和彪告诉记者,“北京城建共应付给我们工程款3715万元,现在还差约1300万元。”

  陶和彪向记者出示了安达建设与北京城建签订的《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下称合同)。《合同》中显示,安达建设参与顺义区马坡住宅及配套设施新城2号地项目(即鲁能7号院)二期24#、29#楼,三期2#、3#楼及地下车库,四期G2#、G3#、G4#楼的施工。

  “我们跟北京城建双方仅签订了劳动合同,始终没有签订施工合同或协议。而且工程还不定价,已交工的二期工程过去10个月了还没有付款。”据陶和彪介绍,像安达建设这样在鲁能7号院现场的施工队共有9家,每家负责几栋楼的施工,北京城建现场负责工程验收的工作人员不足百人。

  他告诉记者:“当初,也就是我和北京城建的罗洪东关系好才接了这活儿,现在工人开不出工资,我去向鲁能地产工作人员询问,人家说已经把工程款给罗洪东结清了,谁想到他就是不给。”

  层层分包 施工负责人被指“挂靠”

  这罗洪东又是何人呢?在网上公示的鲁能7号院《建设工程参建单位、监督机构及负责人公示牌》中,记者看到,施工单位处注明“北京城建顺义新城项目经理部”,施工单位负责人处写着“罗洪东”的名字。

  陶和彪表示,这个工程建设基本是罗洪东负责,他联系各家施工队,以劳务分包的形式与我们各家签订合同。

  罗洪东为何能以施工单位负责人的身份承接该工程?他是北京城建的员工吗?陶和彪告诉记者,罗洪东现在并不是北京城建的员工。“他原来是城建四公司的老员工,后来公司重组,便离开了北京城建集团,却仍以一级建筑师的身份,挂靠在北京城建下属的十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近日,安达建设一行人来到北京城建集团信访办询问为何拖欠工程款,信访办工作人员表示,罗洪东已不是城建的员工,此事与城建无关。

  据陶和彪介绍,实际上,安达建设所负责施工的楼座也不全是他们公司的工人在干,“像采暖、下水、电路都有各个班组,公司与各个班组的负责人签订劳动合同,他们自行负责找人”。如此层层分包下来,仅安达建设方面参与施工的工人就达到800多人,而这些工人的工资支付问题让陶和彪寝食难安。

  据记者了解,按照现行制度,建设部门招标一项工程,其既是招投标活动的具体实施人,又是实施监督管理的责任人。这就对于项目质量监管造成了不可避免的漏洞。

  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坦言,招标方、项目投标方、分包方之间历来有利益关系,这已是行业内部不成文的规定,而这些背后交易带来的最大隐患就是工程质量问题,最终损害的还是购房人的利益。

  劳动局、住建委介入

  2014年8月21日,北京城建与安达建设双方多次交涉无果,安达建设向顺义区劳动局、住建委递交了《停工抗议书》。经顺义区住建委协调,双方协定,二期、三期工程款尽快支付,按工程量95%,四期工程单价由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调整,北京城建同意付给安达建设劳务费550万元。

  安达建设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北京城建已支付劳务费480万元,除去这笔回款,北京城建仍拖欠安达建设建设材料费及劳务费约1300万元。在此后,双方协调再一次陷入僵直。

  据悉,顺义区劳动局、住建委已介入此事。9月18日上午,在顺义区住建部的协调下,双方正在就此事进一步交涉。法晚记者将对此事件进行跟踪报道。

  律师说法 北京城建应赋予相应责任

  2014年9月12日,住建部办公厅发出《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要求,在两年治理活动期间,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工作。

  同时,住建部发布《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下简称《建筑法》)中明确禁止挂靠、转包行为。目前,行政主管部门主要依靠《招标投标法》、《建筑法》及有关部令和地方法规等监督招投标工作,但实际缺乏实施细则。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李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安达建设与罗洪东签订的劳务合同中,盖有‘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同专用章’,北京城建就应赋予相应的责任。”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则表示,九家不同的分包施工方现场作业,鲁能不可能毫不知情,这也涉及到工程管理问题。发生劳务纠纷以及质量问题,直接关系业主利益,鲁能作为企业招标方,同样难辞其咎。

  相关新闻 北京城建二公司欠薪被罚 3个月禁止在京接新项目

  今年8月,由于拖欠劳务分包工程款,造成农民工集体讨薪事件,北京城建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近日遭到北京市建委的通报处罚,责令其整改3个月,改正期间,公司禁止在北京承接新的工程。

  根据北京市住建委的行政通报,北京城建二公司施工总承包的朝阳区常营回族乡北京临港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由于该公司未履行企业管理责任,拖欠劳务分包工程款,于今年7月9日至16日发生了农民工集体讨薪事件。

  针对建筑企业拖欠劳动者工资事件,北京市在2004年即已出台《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管理暂行规定》,要求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及工资支付行为,维护建筑施工企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于故意拖欠工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记入市建委行业信用系统;情节严重的,降低或取消其开发资质;逾期不改的,依法清出北京市房地产市场。对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管理不落实的,禁止在北京建筑市场进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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