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施工工程验收明年将增加环境监理验收

2014-08-06 88 0

摘要:8月1日,第八十三期全国环境监理工程师培训在武汉举行。培训结业时,湖北将产生最新一批具有《全国环境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的环境监理专业人才。
环境监理与监测
       环境监理作为第三方服务机构,将针对所有工程项目,在“新建、扩建、改建、改造”整个施工期提供建议性的指导,并主要通过“驻场、旁站、巡查”的方式,严格遵循“服务性、科学性、公正性、独立性”,全力做到在经济利益和环境利益平衡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对施工项目工程的环境及环境影响负责。培训会上多次要求环境监理做到“设计、施工、投产”同时进行,全面监控。
       环境监理工作会首先参照工程施工计划,然后针对各个具体环节提出相应的建议。只具有建议权而不具有决定权的环境监理,如何保证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呢?培训会讲师马东祝解释:“环境监理虽然是第三方服务机构,只有建议权,没有决定权,但最后施工项目验收同时需要工程验收报告和环境监理报告,这意味着在施工过程中,环境监理会给予环境上的保护建议,无论施工方如何决定,最后在验收过程中,环境监理要看到符合相关环境保护要求的施工结果。”
       记者还了解到,武汉明年强制施行环境监理工作之后,施工项目的流程将会有所变化,将会先招聘环境监理单位,再由环境监理单位进行审核,招聘合格的施工单位和签订施工合同。马东祝表示:“与以往不同的是,以前是施工项目完成之后,再来看工程是否达标,这会有很多漏洞可钻。今后,环境监理从施工源头开始,整个过程都在监控工程是否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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