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多名农民工5年讨薪无望 “怒”告太佳高速公路

2014-06-17 118 0

2010年12月24日,全长214公里的山西太原——陕西佳县的高速公路(太佳高速)通车了。但是,在太佳高速(吕梁段)六标段四工区施工的八十多名农民工却没有一点喜悦。如今,由于工程违规分包,委托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千丝万缕缠绕的扯皮官司,使这80多名农民工到现在还没有拿到用自己的血汗换来的工资。
  农民工:2009年的工资至今还欠着
  农民工刘存发对记者说:马支明在十里八村的也算个“能人”,名声好,讲信誉,大家都愿意跟着他干活。2009年马支明领着大伙去太佳路上干活,半年多活就干完了。干完活,不给工钱,天下哪有这样的理儿?5年了,我们该找的地方都找了,能说理的地方的都去了,但就是没人给我们结算工钱。我们农民挣点钱不容易,现在钱对农民太重要了,种地需要买化肥,孩子上学,老人看病,这都需要钱,各家各户都盼着这份血汗钱。给公家干了活,咋就拿不到钱呢?
  2011年春节前,拖了近三年之久仍未讨到工钱的工人们去马支明家堵门要钱,马支明说,项目经理跑了,结算不了。完了给了我们三五百块就打发回家了。后来大家知道他给的钱也都是借别人的,一部分还是贷款。
  法院:审理曝违规分包内幕
  记者6月10日在吕梁方山见到了马支明。
  他说:“我是欠农民工的钱,为了偿还债务,贷款借钱给农民,现在还欠着他们几十万元,我心里也很着急。这些农民工有的是亲戚,有的是朋友,工钱不给,良心上过不去。”
  从2009年到现在,为了讨回这笔欠农民工的血汗钱我跑断了腿不说,还倒贴了很多钱。
  2009年4月份,马支明从湖南省永州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永州路桥)那里承包了太佳高速(吕梁段)的第六标段第四工区部分工程。据马支明讲,当时双方口头合同约定:工程建设依图纸为依据,承包方式是包工包料,永州路桥在总工程款的基数上提取14.5%作为管理费,其余工程款依实际建设为准,结算归马支明所有,双方以工程签证为结算依据。
  2009年10月份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永州路桥在支付马支明的部分款项后,剩余的却迟迟不给,导致80多名农民工兄弟辛辛苦苦挣得工资拿不到手。
  出于无奈,2012年4月16日由马支明出面将永州路桥和太佳高速(吕梁段)管理处起诉到方山县法院。法院于2012年6月25日作出判决,“原告马支明无桥梁建设施工资质,而与被告永州路桥建设项目部口头分包太佳高速部分桥梁建设,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依法认定为无效合同”。方山县人民法院还认为“原告(马支明)在双方口头约定的分包承建工程项目完工后,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已实际投入使用,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付。’”法院裁定:被告湖南省永州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支付马支明共计750731元。
  方山县法院还认为“被告太佳高速吕梁管理处,作为太佳高速公路建设工程的发包人,应在被告湖南省永州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欠原告工程款范围内对原告承担责任。”
  2012年7月3日,永州路桥与太佳高速吕梁管理处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于2012年12月2日撤销山西省方山县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发回方山县人民法院重审。
  2013年11月6日,方山县人民法院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作出判决:一,原告、被告的合同无效。二,被告太佳高速公路(吕梁段)建设管理处支付原告马支明工程质保金424728元(判决生效后7日内支付)。三,被告永州路桥支付马支明18395元(判决生效后7日内支付)。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马支明说,从方山县人民法院到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二审此案已有7个来回,但打官司3年了,拖欠的工资至今无着落,他不明白问题出在了哪里?
  在与记者的谈话中,他反复说,“80多个人,没黑没夜的干了那么多活儿,法院都判给我们钱了,但现在不要说工资,就是质保金40多万元也不给我们,我真想不通。”
  就此事,本网多次致电太佳高速(吕梁段)建管处处长刘子兴,截止发稿前未得到太佳高速(吕梁段)建管处的任何回复。
  违规分包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
  马支明说,“工程从太佳高速公路建管处到我这儿,过了“三道手”,利润本就不大了,再不给我们结算工钱,而且一拖就是4年多,打官司也没能解决,我到哪儿诉苦去啊?违规分包工程害人啊!”眼下,他和80多位农名工一样,盼望着政府能给解决。
  法律界人士对这一案件的看法是,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转包方应该兑付马支明的工程款,法院也是这么判决的。
  而对80多名农民工来说,因为不知道这段工程转了几手,只能苦苦等待这扯皮不完的官司。
  后记:工程违规分包是修路和建筑过程中的一个突出问题:一些有实力的工程公司,比较容易拿到工程,而拿到工程后又分包给毫无施工资质的施工队,层层提取管理费和劳务费,真正到施工队手里利润就不多了。再加上七折八扣拖延等待,造成农民工长期拿不到工资,也带来了大量社会问题,严重干扰着建筑市场秩序,危害着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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